「都是你們人資害的,看不到我的優點,把我刷掉...」一個求職者這麼說。
真相是,人資沒有你想像的這麼"偉大",也沒那麼"Low"。
那麼,到底你的錄取是誰決定的?
實務上,
有的公司是用人主管決定,人資只負責行政作業(聯絡、文書);
有的公司是用人單位決定,但同時人資有建議權,通常是針對人格特質與文化適性做建議;
有的公司真的是人資決定,用人單位只負責把人吃下去。
哪一種比較好,沒有一定。
從我的角度來看,我傾向由用人主管決定,同時人資具備建議與提醒權。
主管有責任對自己選擇的人負責,而人資單位則是從第三者客觀的角度,給主管多一個判斷參考。
無論如何,更重要的是用人單位主管和人資必須有面談與識人的專業,
不管是面談流程的掌握,面談技巧的熟練,甚至人際互動的禮節都是不可缺少的功夫。
而對於求職者來說,雖然無法決定誰能錄取自己,
但能藉由與面試主管或人資互動,決定是否進入一家公司。
如發現主管談話沒有邏輯或鬼打牆,甚至侵犯您的隱私,就可直接放棄這間公司。
所以關於這個議題,
第一,我要替廣大的人資朋友抱屈,並不是所有錄取都是人資決定的。
第二,我要告訴求職者,如果你自覺很優秀但公司沒錄取你,那是公司沒福氣,
不必去恨那個決定刷掉你的人,終究會出現看到你的伯樂。
第三,我要再告訴人資和用人主管,每個人轉換工作都是人生一個很大的決定,不應等閒視之,
要以該有的專業,做出最合情理的決斷,並給每位願意到談的人應有的尊重。
最後,我要真心的告訴求職者,
公司是營利單位,不可能慈善的錄用每個人。
如果能力不如人,就去加強能力,
如果個性難合作,就去調整或找一個都不用理人的工作(事實上就算是soho,也要和人合作)。
重點是,
當你真的很優秀,那麼到底是誰錄取您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